圖像裡可能有1 人

鄧如雯殺夫案已經在1995年3月間三審定讞,被告還是因為殺人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。根據報紙上的報導,這一個案子在第一審的程序的時候,辯護律師曾經要求法院擴大適用正當防衛的概念。然而從最後的判決來看,顯然法院並不認為這是一個正當防衛的行為。我們知道,被告鄧如雯在一個保守的社會下因為被強姦而結婚。結婚之後,除了自己屢屢遭受丈夫的凌虐與強姦之外,妹妹也屢屢遭受強姦。而她的親人,包括小孩在內,也經常被毆打與虐待。最後,被告在丈夫睡覺當中殺死了丈夫。按照她自己的說法,從此自己可以解脫,家人也都解脫了。現在,法院三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已經明白表示,被告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被容許的。

文章標籤

另起爐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